索 引 号 | XM00114-32-01-2021-074 | 主题分类 | 人事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党组〔2021〕73号 |
生成日期 | 2021-10-28 | ||
标 题 | 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同意孙于兰等同志任职的批复 |
中共厦门经济管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你院《关于报送学院中层副职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建议的请示》(厦经院党〔2021〕10号)收悉。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孙于兰同志任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学员处副处长(副科级、管理岗8级),试用期一年;
郑朝阳同志任厦门经济管理学院总务处副处长(副科级、管理岗8级),试用期一年。
请按规定办理岗位聘任手续。
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