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7-2022-0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2022〕30号
生成日期 2022-03-02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诚信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诚信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7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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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社局,局属有关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弘扬诚信文化,提升人社部门政务诚信,强化人社领域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我局拟开展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系列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系列专项宣传

  贯彻落实全市诚信宣传工作部署,落实《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用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厦信用办〔2021〕6号),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7·5全国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结合实际开展专项宣传。

  二、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诚信服务宣传教育活动。

  1.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召开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业务培训。组织召开2022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工作动员大会,对评价流程、评价政策及评价结果的应用等方面进行宣传,普及信用知识,提高机构参与度。评价工作结束后,认真梳理诚信典型标杆,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创建诚信品牌。(责任单位:各区人社局、局监察处。活动节点:第二季度)

  2. 协同市人力资源协会、市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市劳务派遣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举办诚信普法宣传活动,对信用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引导其提供诚信经营服务,树立良好的信用环境。(责任单位:局监察处。活动节点:第二季度)

  (二)考试作弊系列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落实考试作弊行为计入个人诚信档案相关规定,在考试现场悬挂“人人诚信考试 打造诚信考场”宣传标语,加大力度打击考生作弊行为,引导考生诚信考试。(责任单位:局职专处、事业处、市考试中心。活动节点:全年)

  (三)社会保险领域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进社区、进企业分发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媒体、网站等自媒体进行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市民诚信领取社会保险金,打击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金行为。(责任单位:市社保中心。活动节点:上、下半年至少各举办一场)

  (四)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政策文件,制定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诚信宣传册,通过门户网站、报刊、电视、进企业、进社区等渠道进行普法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守法意识。(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活动节点:上、下半年至少各举办一场)

  (五)诚信招聘宣传活动

  进一步规范全市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诚信招聘行为,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信用环境,线上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在网站显眼位置滚动播放“诚信发布用工信息,创建诚信招聘市场”宣传标语,线下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在招聘会现场通过电子屏幕播放“诚信发布用工信息,创建诚信招聘市场”宣传标语,并要求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时,签订发布招聘信息诚信承诺书,打击虚假发布招聘信息行为。(责任单位:人才处、就业处、人才中心、就业中心。活动节点:全年)

  (六)校园诚信主题活动

  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开学季,通过校园摆摊设点,以“知信、守信、用信”为主体诚信宣传活动,为师生讲解诚信知识,净化校园诚信环境,加强学生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职建处、技师学院。完成时限:上、下半年至少各举办一场)

  (七)氛围营造

  根据实际,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LED显示屏等媒介开展诚信宣传标语播放活动。新闻中心通过LED显示屏播放“建设诚信人社 促进文明和谐”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责任单位:各区人社局,市局新闻中心。活动节点:3月)

  三、及时总结诚信宣传成果

  各区人社局、局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完成诚信宣传工作后,及时总结诚信宣传成果(含图片、文字),并在局网站信用专栏进行宣传,同时报送局监察处(信用办)汇总上传至市信用平台。

  (联系人:陈炘昌,联系方式:2853274)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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