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4-03-2021-084 | 主题分类 | 人才服务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教育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21〕208号 |
生成日期 | 2021-11-17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 |
各区人社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9〕3号)中提出的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优化区域教师资源配置任务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厦委办〔2020〕76号)《厦门市教育局 中共厦门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厦教人〔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巩固试点成果,实现岛外四区全面覆盖
2018年,我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率先在海沧区试点实施。3年来,海沧教育系统在统筹编制管理、师资调配、职能下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缓解结构性缺师“短板”,促进城乡资源“均衡”,推动校园办学“自主”,实现偏远地区薄弱学校与区域内优质学校对口帮扶100%覆盖。
2022年,我市拟在巩固海沧试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范围扩大到集美、同安、翔安三个区,实现岛外四个区全覆盖。下一步,还将在全市范围内着力强化区域统筹管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着力建立健全岗位设置、岗位聘任、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等新机制;着力推进全市教师队伍交流轮岗。
二、优化机制创新,加大力度支持试点改革
2022年起,支持纳入“县管校聘”试点区实施以下措施:
(一)优化岗位管理。各区人社局会同教育部门按照“分类核定、比例控制、动态调整、余缺调剂”原则,采取区分类型、打包核定等方法,对区域内中小学校岗位数进行核定后实行总量控制、统筹使用。一是允许统筹用岗。“县管校聘”试点区根据实际需要,在核定高、中、初级等级岗位数总量的基础上,可设立学段岗位“周转池”,用于统筹支持教师校际交流,特别是对于从优质校到薄弱校、从城区校到乡村校交流任职的人员,可打破岗位资源校际壁垒,按需调剂存量岗位,带岗交流聘任。二是允许糅合用岗。允许学校在现有岗位结余数内,糅合使用附设岗与专技岗,妥善解决“双肩挑”管理人员岗位聘任。三是允许试行“特设岗”。为进一步鼓励基层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鼓励优秀教师扎根乡村、区域偏远薄弱校任教,允许试行使用“特设岗”以解决拟聘岗位受限瓶颈。具体如下:从市外引进到试点区任教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任教师,本市交流调动到乡村、区域偏远薄弱校且任教累计满25年的优秀教师,长期在乡村、区域偏远薄弱校任教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岗教师,以上三种类型人员在入职或申报晋级晋档时若无相应岗位结余,由区教育局、人社局报请市级统筹使用“特设岗”予以聘任。
(二)优化职称评聘。一是建立试点区域内教师分布和岗位职数使用台账,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有机结合。二是允许服从区域内校际交流的校领导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先行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通过评审后,服从组织调配到乡村、区域偏远薄弱校任职,聘任时间从人员到位之日起算。三是在核拨“优师特聘”指标时,给予“县管校聘”试点区域一定数量的倾斜。
(三)优化招聘方式。允许试点区根据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行业需求的教师招聘办法,制定招聘方案,报市人社、教育局备案后,可参加全市组织的入校园招聘活动或自主组织高层次紧缺专业在编教师招聘。
(四)优化激励手段。市人社局、教育局联合组织“县管校聘”管理工作专项表扬。聘期内获得表扬的教职员工,在岗位晋升上优先推荐。
三、突出改革重点,推动教育资源均衡
(一)明确方向目标。“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质,就是在核定编制和岗位总量的前提下,推动人员交流轮岗,从而达到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目的。试点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师交流轮岗有关要求,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确保区域内示范学校与偏远地区薄弱学校对口帮扶实现全覆盖。
(二)明确交流对象。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应列为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不少于应交流人数的10%;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也可自愿申请参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际交流。
(三)明确工作步骤。试点区教育局每年提出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商区人社局同意后组织实施。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应于6月底确定交流去向。交流教师必须在学年放假前到交流任职学校报到,接受交流任职学校的工作安排。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实行“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是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育事业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试点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协调工作机制,支持、配合按一定比例向乡村学校、偏远、薄弱学校倾斜分配中、高级岗位数;有计划地预留义务教育学校的中、高级岗位数,用于优先满足校领导和优秀骨干教师的交流调整;规范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允许校内竞聘、片区内竞聘,鼓励跨片区校竞聘上岗;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原则确定教师队伍福利待遇和退出机制。
(二)确保队伍稳定。“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和队伍稳定,试点区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学校有关方案的制定要充分征求教师意见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充分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加强指导督查。“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市级统筹,区级实施”的工作机制。试点区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教师任期聘用、竞聘上岗、业绩考核、退出教学岗位等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实施程序。市人社、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岗位设置、岗位聘任、职称评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校区(含分校区)所在地在岛外四区的市、区属校,可参照执行。具体实施方案报同级教育、人社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