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XM00114-34-03-2024-043 | 主题分类 | 人才服务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24〕128号 |
| 生成日期 | 2024-04-28 |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第三届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暨2024年厦门市技工院校技能竞赛的通知 | ||
各区人社局,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引领作用,选拔优秀选手,全面实施“技能厦门”行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现代化探索试验,提供技能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厦委人才〔2024〕1号)、《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厦人社规〔202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第三届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暨2024年厦门市技工院校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工作,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竞赛办”),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筹备和宣传等工作,竞赛办设在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各承办单位成立竞赛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竞赛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赛事设备与场地保障、交通食宿服务、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项目。本次竞赛共设项目30个,其中市级一类竞赛项目29个,市级二类竞赛项目1个。
1.市级一类竞赛项目:网络系统管理、电子技术、信息网络布线、数控车、数控铣、CAD机械设计、汽车技术、花艺、电气装置、数字建造、烘焙、车身修理、烹饪(西餐)、精细木工、人工智能训练、虚拟现实工程技术(双人项目)、时装技术、焊接、平面设计技术、飞机维修、网络安全(双人项目)、商务软件解决方案、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双人项目)、装配钳工、互联网营销师、评茶员、保育师、快递员、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
2.市级二类竞赛项目:铁路线路工。
(二)竞赛标准。市级一类竞赛按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要求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市级二类竞赛按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技能要求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市赛和省赛项目的竞赛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总成绩由理论考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组成,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世(国)赛项目以实际操作成绩为最终成绩,世赛选拔项目以本项目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技术文件或2022年世界技能大赛特别赛技术说明为依据确定竞赛标准,并结合厦门产业特点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国赛精选项目以本项目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技术文件为依据确定竞赛标准,并结合厦门产业特点编制技术工作文件。
(三)参赛选手条件
1.市级一类竞赛,一般应持有对应竞赛项目的中级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助理级以上职称;未取得的,应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经所在单位推荐方可参赛。
2.市级二类竞赛,一般应持有对应竞赛项目的初级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未取得的,应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经所在单位推荐方可参赛。
3.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满16周岁以上人员;飞机维修、数字建造、信息网络布线、网络安全(双人)竞赛项目选手应为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满16周岁以上人员;国赛项目选手应为工作满1年、16周岁以上人员。
4.已获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报名参加本次竞赛。
(四)组队要求
1.本次竞赛市级一类竞赛参赛队伍一般不少于5支,参赛选手原则不少于40人;市级二类竞赛参赛队伍一般不少于3支,参赛选手原则不少于30人。
2.每个竞赛项目各参赛队分别可选派5名(队)选手参赛,承办单位参加所承办竞赛项目的可增加1个(队)参赛名额,以上竞赛项目报名人数未达到参赛人数要求的不予开赛。报名人数超出规定人数上限的,承办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举办预赛(预赛前上报竞赛办备案)。
3.鼓励我市技工院校积极参与各项目竞赛,2024年厦门市技工院校技能竞赛项目(信息网络布线、CAD机械设计、汽车技术、花艺、保育师)原则上各技工院校应选派选手组队参加,其中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技能竞赛项目将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举行。根据项目特点配套开展技能技艺展示,展示技工院校优秀风采。
(五)材料提交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报名表》1份。
3.证书及职称复印件1份。
4.各参赛队将汇总表、选手和裁判报名(推荐)表 (详见附件3、4、5)电子文档发送至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纸质文档报至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
(六)注意事项
1.竞赛成绩评定。理论成绩由竞赛办组织评定;技能成绩由裁判组当场评定,为避免竞赛中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可采取按模块权重优先等方式确定选手排序,具体处理方式应在本项目技术工作文件中确定并公布。
2.本次市级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专家、裁判等人员的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前往赛区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则上由派员单位承担。
3.关于省赛参赛事宜。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项目我市参赛人选,将按照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规定的参赛人数及有关要求,根据本次竞赛成绩择优选派,未举办市级选拔赛的项目将根据我市历届参赛实际情况等,按照近期国、省、市赛获奖情况择优选派。
三、裁判员推荐
各参赛单位可按项目推荐1名候选裁判员(附件5),同上述参赛选手报名材料一并上报到承办单位,再由承办单位统一上报市竞赛办,裁判员人选应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三届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则》(以下简称“技术规则”)有关规定。
四、组织实施
(一)竞赛主办单位应按照管理办法和技术规则要求,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和规范管理。
(二)各竞赛承办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竞赛,主办单位在下发通知后,各项目竞赛技术工作文件应在竞赛前30天公布,竞赛手册于赛前10天上报竞赛办,于赛前5天发各参赛队等相关人员。
(三)各竞赛项目具体竞赛时间及赛程安排以《竞赛手册》为准,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一)对市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取得优胜成绩的选手(含团体赛中的团体,下同)颁发相应奖项,奖励选手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的20%(最多不超过前6名),对第1名选手颁发金牌、第2名选手颁发银牌、第3名选手颁发铜牌,其余选手颁发优胜奖,并对选手颁发相应获奖证书和奖杯。
(二)对在市级一类竞赛中获得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选手,由市人社局认定为“厦门市技术能手”并颁发证书。
(三)除虚拟现实工程技术和焊接项目外,对在市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获得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技师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高级技师技能等级(或本职业工种的最高等级);对获得第2-3名的选手,已具有高级工的,最高可晋升为技师;已具有技师及以上的,不再晋升;其它选手可认定为高级工技能等级。对在市级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获得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高级工技能等级,其它选手可认定为中级工技能等级。竞赛成绩不合格的选手不予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对在市级一类竞赛中获得各职业(工种)第1名选手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证书。
(五)对在市级一类竞赛中获得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选手给予0.5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2-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0.4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4-6名的选手分别给予0.3万元/人奖励,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六)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承办市级一类竞赛的单位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竞赛项目分类规定的A类、B类、C类三档分别给予12万、8万、5万元补助,对承办市级二类竞赛的单位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补助。对通过市级选拔参加省级一类竞赛的我市选手可组织赛前集训,赛前集训的单位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竞赛项目分类规定的A类、B类、C类三档分别给予5万、4万、3万元集训补助,集训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以推荐形式参加上一级竞赛的参赛选手不参与市级竞赛奖励分配和集训。
(七)竞赛(集训)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可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相应补助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参赛单位要以竞赛活动为契机,广泛发动职工和学生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要将职业技能竞赛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重要抓手,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推动竞赛所涉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二)加强宣传。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应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做好竞赛宣传工作,扩大职业技能竞赛社会影响,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三)严肃纪律。各参赛单位和承办单位应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竞赛纪律的人员将按管理办法和技术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昕磊 联系电话:5328021
联系邮箱:xmkwk@163.com
附件:1.第三届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暨2024年厦门市技工院校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第三届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暨2024年厦门市技工院校技能竞赛安排表
3.第三届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暨2024年厦门市技工院校技能竞赛代表队花名册
4.第三届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暨2024年厦门市技工院校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5.第三届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暨2024年厦门市技工院校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