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XM00114-07-01-2023-013 | 主题分类 | 财政资金及部门预决算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财〔2023〕1号 |
| 生成日期 | 2023-02-01 |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的批复 | ||
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
根据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的批复》(厦财预批指社﹝2023﹞2号),现批复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请按要求执行。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2023年你单位社保基金收入预算为571,934万元。分险种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921万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4,686万元;
(三)工伤保险基金收入为96,327万元;
上述收入数包含保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和转移收入等。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2023年你单位社保基金支出预算为516,414万元。分险种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669万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0,501万元;
(三)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为118,244万元。
三、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方案》,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一)全面开展事中绩效监控。预算执行中,你单位应对社保基金整体支出、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确因客观原因等需调整绩效目标的,要按规定程序报市财政局社保处审批。
(二)推进绩效评价扩面提质。年度终了,你单位应对社保基金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市财政局将对部门自评开展抽查复核,对自评质量差的部门予以通报,对自评结果弄虚作假的,按规定予以惩戒。
特此批复。
附件:1.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批复表
2.2023年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批复表
3.社保基金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日
附件1
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批复表
单位:万元
|
收入科目 |
2023年预算数 |
|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20,921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3,405 |
|
财政补贴收入 |
15,762 |
|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454,686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418,725 |
|
三、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96,327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95,001 |
|
收入合计 |
571,934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517,131 |
|
财政补贴收入 |
15,762 |
附件2
2023年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批复表
单位:万元
|
支出科目 |
2023年预算数 |
|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17,669 |
|
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16,099 |
|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380,501 |
|
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333,037 |
|
三、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118,244 |
|
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91,055 |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
516,414 |
|
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440,191 |
附件3
社保基金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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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支出结构 |
基金总支出 |
支出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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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17,669.00 |
第一季度25%,第二季度25%,第三季度25%,第四季度25%。 |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
380,501.00 |
第一季度25%,第二季度24%,第三季度26%,第四季度25%。 |
||||
|
工伤保险 |
118,244.00 |
第一季度26%,第二季度24%,第三季度26%,第四季度24%。 |
||||
|
合计 |
516,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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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目标 |
年度工作任务 |
绩效指标 |
绩效目标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性质 |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基金预算编制及时性 |
≥0天 |
基金预算编制及时性=本年基金预算编制规定完成日期-本年基金预算编制实际完成日期 |
正向 |
||
|
基金决算编制及时性 |
≥0天 |
考虑到决算跨年度执行,基金决算编制及时性=上年基金决算编制规定完成日期-上年基金决算编制实际完成日期 |
正向 |
|||
|
基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份数 |
>3个月 |
社保基金决算报表年末滚存结余金额÷(年度支出小计÷12个月) |
正向 |
|||
|
城乡养老待遇发放及时性 |
100% |
于每月18日前发放到位 |
正向 |
|||
|
参保人员养老待遇水平比增 |
≥0% |
参保人员养老待遇水平比增=(本年人均养老待遇水平-上年人均养老待遇水平)÷上年人均养老待遇水平*100% |
正向 |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
基金预算编制及时性 |
≥0天 |
基金预算编制及时性=本年基金预算编制规定完成日期-本年基金预算编制实际完成日期 |
正向 |
||
|
基金决算编制及时性 |
≥0天 |
考虑到决算跨年度执行,基金决算编制及时性=上年基金决算编制规定完成日期-上年基金决算编制实际完成日期 |
正向 |
|||
|
基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份数 |
>0个月 |
社保基金决算报表年末滚存结余金额÷(年度支出小计÷12个月) |
正向 |
|||
|
养老待遇发放及时性 |
100% |
于每月15日前发放到位 |
正向 |
|||
|
参保人员养老待遇水平比增 |
>3% |
参保人员养老待遇水平比增=(本年人均养老待遇水平-上年人均养老待遇水平)÷上年人均养老待遇水平*100% |
正向 |
|||
|
绩效目标 |
工伤保险 |
基金预算编制及时性 |
≥0天 |
基金预算编制及时性=本年基金预算编制规定完成日期-本年基金预算编制实际完成日期 |
正向 |
|
|
基金决算编制及时性 |
≥0天 |
考虑到决算跨年度执行,基金决算编制及时性=上年基金决算编制规定完成日期-上年基金决算编制实际完成日期 |
正向 |
|||
|
基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份数 |
≥0个月 |
社保基金决算报表年末滚存结余金额÷(年度支出小计÷12个月) |
正向 |
|||
|
人均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比增 |
≥0% |
人均每月领取伤残津贴金额=全年伤残津贴实际支出总额÷全年领取伤残津贴人月数 |
正向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