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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须知
[发布日期: 2024-03-06 01:22] [字号:]

  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须知

  一、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须知

  1、用人单位近一年内未办理过网上智能书面审查(以下简称“智能书审”),或距离上次智能书审通过时间已超过一年,须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理智能书审,书面审查通过后方可申请开具劳动保障信用报告。线上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流程详见下文附件。

  2、用人单位通过智能书审后,可直接在同一界面一年内多次进行劳动保障信用报告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网站即生成印有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用报告专用章的电子信用报告,用人单位可自行下载打印。

  3、用人单位若因评优评先等需盖市级人社部门印鉴,可直接携带打印好的信用报告到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办理。

  4、信用报告中显示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可在信用厦门官网查询,未参与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默认显示为“未评定等级”(D级)。用人单位如要参与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在网上书面审查页面最下方的“是否参与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勾选即可参与等级评价,后续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参与等级评价的截止时间为当年4月30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相关内容详见下文附件。

  5、用人单位如对开具信用报告有疑问可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0592-2853270或0592-5074069。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二、线上劳动保障信用报告办理流程

  (附件:线上劳动保障信用报告操作流程图文详解)

  三、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说明

  (附件: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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