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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发放标准
[发布日期: 2024-02-02 03:56]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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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两千元,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首次计发时间之日起5年,期满自行终止。对于非全职在厦门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每年在厦工作应当不少于6个月,5年内按实际在厦工作月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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