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人社厅发〔2020〕111号文件要求,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厦门的,无需在厦开具材料,可直接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跨省转移接续的还可直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手机App在线申请。
2.参保人员在福建省内流动就业的,无需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停保后缴费信息将由最后参保地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