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创业培训考务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16-01-29 11:33 【字体:
 

为了健全考务工作,加强考风建设,确保考务档案规范管理,从而促进创业培训质量提高,依据《关于加强创业培训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厦人设[2014]234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一、考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建立考评队伍

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SYBIYB师资证书的讲师纳入为我市创业培训考评队伍成员,除此之外,广泛吸纳社会创业成功人士作为实践考评队伍成员。(见附件1:《厦门市创业培训命题教师花名册》)

2监考人员数量

从协会监考人员名册中,每期考试选派三名监考人员,其中主考1名、副主考2名。

主考应亲自过问考务工作的每个环节,及时发现和解决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副主考应协助主考全面组织考务工作,考试前分发学员意见反馈表填写回收,考试中维护考场纪律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考场记录交办公室存档保管。

3)选派监考人员

①协会全体企业及个人会员是监考教师的基本组成队伍。每位会员都有义务参与监考工作。协会办公室应依据开考报告及时安排监考,并通知各相关部门及人员。

监考人员职责

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监考人员规则》(见附件2)。

3)考前规则宣读

开考,组织学员学习《监考人员守则》和《考场规则》(见附件2)的相关规定,以端正学习态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务纪律。

二、考务命题

由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市高训中心)依据考试题库随机抽调考卷。

三、试卷制作

(1)试卷格式

市高训中心文印室制作A3标准考卷。

2)试卷装订

1、由市高训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试卷装订工作。

2、在试卷制作过程中,出现装订错误、传递、校对、印刷延误和泄密等对考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按考务事故处理。

四、考卷密封

考结束后,监考人员负责装订、密封、保管试卷并收集学员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学员意见反馈表》)

五、改卷核分

考试结束后改卷等分,由《厦门市创业培训监考及阅卷老师花名册》中抽调每卷1名改卷人员,组织改卷,再抽调1名登分核对人员,核对无误方可进行成绩登分。

六、登分录入

 选派1名登分人员登分,无论是电子版的成绩表还是记分册,每个学员的成绩栏中不能留有空白,没有该学生试卷的依照考场记录或试卷袋上监考人员的监考记录,填入“缓考”、“缺考”或“违纪”。

七、缓考、补考、缺考

1)应特殊原因,可申请办理缓考、补考手续,给予每期一次缓考机会。

2)缓考、补考在当期考试年度期间有效。

3)缓考、补考结束后,其成绩连同试卷应在1周内由阅卷教师送交教务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做好试卷及成绩的保管工作。

八、成绩复查

协会选派一名人员进行当月各期考试成绩录入复查,以确保成绩录入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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