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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20-03-04 字号大小:

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治欠办发[2020]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加大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各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切实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工作,指导建设施工企业等用人单位学习《条例》、贯彻《条例》、运用《条例》,开展集中宣传,举办专题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开展网络学习,编印发放宣传品,深入工地现场解说,通过多方式、广渠道宣传,进一步普及《条例》,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二、要畅通维权渠道。要在新闻媒体上集中公布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方式,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立案咨询方式,市治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受理举报投诉方式。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大力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舆论氛围。

  三、要开展排查。各区、有关成员单位要在4月底前对照《条例》规定要求,对辖区(所属)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保证金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等五项制度执行情况,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欠薪隐患,建档列单,区分责任单位,明确到人,立整立改。市治欠办将适时召开推进会,分析研究排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确保不出现《条例》刚施行,就有工程项目处于违法应予处罚状态的情况。

  四、要抓好落实。市治欠办将于4月中旬,就《条例》相关内容对市治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和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闭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区、各成员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履职尽责,确保《条例》落实落细,确保农民工工资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成为常态,确保欠薪问题得以根治。

  五、要加大工作督促推进。定期每两周至少报送一次《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简报。各区、各成员单位于2020年4月25日前将总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金宏网报送市治欠办(设在市人社局,联系人:汪永宇,联系电话:5150937)。各区、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和协同行动情况将列入2020年省、市治欠考核并单列评分。

  厦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