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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员工失业保险政策变化及参保流程一篇看懂→
时间: 2023-10-24 17:48

  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外来员工失业保险缴费政策有重大变化,接下来为大家介绍相关政策变化及参保操作流程。

  一、外来员工失业保险政策变化

  纳入省统筹后,我市外来员工缴费由原先用人单位缴费,其个人不缴费的规定,调整为与本市职工缴费政策一致,即用人单位和个人均缴费(其中农民制合同工仍可以选择本人不缴费)。同时,缴费基数统一以我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上限,下限标准按照省里统一规定,逐步提升至我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二、如何为新员工参保

  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选择“社保业务”菜单;

   

  2.在“职工个人参保登记”菜单中点击“社保增员申报”;

   

  3.输入证件类型、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后,选择“参保人员个人身份”,如“108-外来工”,点击“增员”;

   

  4.在《职工个人参保登记表》中填入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

   

  5.选择需增员的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职工个人参保登记;

   

  6.增员请求受理后,可点击提示框下方的“跳转”至“已提交数据查询”界面查看受理结果;

   

  三、老员工如何变更身份

  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参保的外来员工,由税务部门统一将其参保身份“外来工”的缴费政策调整为与本市职工一致,自2023年1月1日起其个人需缴纳失业保险费,若需变更为“农民制合同工”身份,则操作如下:

  1.在“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菜单中点击“社保参保身份变更”;

   

  2.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点击“查询”,根据查询结果点击“变更”;

   

  3.在《职工个人参保身份变更登记表》中选择“新参保个人身份”为“118-农民合同制职工”;

   

  4.系统将提示“参保此身份需为外地农村户籍,其本人不愿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确认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身份变更。

   

  温馨提示:如用人单位未申报未缴纳当月社保费的,外来农村户籍职工选择按“118-农民合同制职工”的身份变更为当月生效。用人单位已申报未缴费可以直接作废申报后,变更按新的身份申报相关费款。如用人单位已缴费,则身份变更从次月起开始生效。

  (来源:厦门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