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海外智力项目申报立项
发布时间: 2017-06-16 10:50 【字体:

  政策名称:引进海外智力项目申报立项

  政策依据:当年度国家外专局文件通知

  政策内容:

  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重点项目计划。当年10-11月申报下年度计划,经国家外专局审核立项,每个获批项目可核销不少于20万元专项经费资助,市级财政同时予以50%—100%配套经费资助。

  申报条件:主要支持围绕国家战略和各地区各部门中心工作安排的引智项目。项目需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前瞻性,能够达到淘汰落实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目的,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且引智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申领流程:单位网上提交申报--市外专局受理预审--提交国家外专局审核--立项发文

  受理窗口:市劳动力大厦1113室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境外人员从业管理处  0592-536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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