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人社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明确了今年调整的几个原则要求: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继续同步调整并实现调整办法基本统一。二是调整总体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三是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四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五是对企业军转干部、高龄人员适当倾斜。
6月27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42号),全省定额调整标准为55元,挂钩部分按2018年12月退休人员养老金的2.56%,同时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按每一年增加1元调整;对2018年内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增发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