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1-20 字体大小:[ ]

市委、市政府: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效落实各项要求

  (一)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一起抓、突出问题突出抓的工作机制。我局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局党组会和局务会多次研究法治人社建设,下发了《2019年度法治人社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厦人社办[2019]49号),明确了年度法治人社建设的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要求,并积极推进实施。

  (二)推进全局学法用法,夯实依法行政基础。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局党组和局务会议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新任职领导干部参加法律考试制度, 配合市司法局安排局系统2019年度拟提拨担任副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干部共计12人参加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组织机关在编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均分98.63,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监察要求,对我局为主负责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开展自查调研并将法规实施情况及修改意见报市人大常委会。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评估审查程序的通知》,全面规范完善局规范性文件审查流程。2019年,共完成15份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并主动对接市政府办公厅、司法局等单位。三是按照市委办公厅要求,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共清理党内规范性文件26件。四是发挥驻局法律顾问作用,防范行政风险,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日常业务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得到法律顾问有关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以及规范化流程梳理等专业法律支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中的作用。2019年,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合同共计55份,出具法律意见共计49份。

  (四)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19年我局积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推行普法责任清单管理,明确了 “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分工。全局系统根据自身的执法工作,负责开展面向全体职工和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法律广场、报纸、网络等为载体,采取送法上门、设点咨询等方式,深入工地、厂区和农民工居住区,组织开展“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资清欠与欠薪入罪”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手册共计1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总计1600余人次。2019年底,结合“根治欠薪冬季攻坚专项行动”,于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各区在辖区人流较多的地方分设活动现场,采用讨薪小品演出、有奖问答、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人社法治氛围

  (一)有序推进“三进”宣传活动。一是“惠企政策进园区”,到国贸集团、软件园二期等开展人社政策宣讲活动,共组织新闻通气会(在线访谈)4场、宣讲23场,惠及全市2270余家企业;二是“惠民政策进社区”,完成社区宣讲160场,印发宣传手册9千册,宣讲活动覆盖全市148个社区(村居),包括边远村居,如军营村、顶上村等。三是“入厦政策进校区”,组织深入南昌大学、合肥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省内外院校作城市推介和政策宣传共108场次,发放宣传手册2.25万册。

  (二)丰富宣传形式,合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主动加强沟通,形成宣传合力。通过《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西晨报》、《海峡导报》等纸媒报道宣传劳动监察执法和法规知识,与厦门广播电台合作制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视点》栏目5期,并已形成制度系列化,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人社惠企政策等。二是推进新媒体普法。依托我局官方网站、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工作,主动探索通过案例故事,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尤其是针对企业劳动法律风险防范等宣传,引导企业完善制度、防范风险。2019年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共推送10条推文,平均阅读量比其他推文平均阅读量高1400多,留言互动较为踊跃,多位群众、多家企业表示很有帮助。

  (三)集成服务,构建立体式全方位普法。集成发布了《支持和服务平台经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指引》《技能人才“企校合作学徒制”培养模式政策指引》《企业工时制度政策指引》《企业职工休息休假制度政策指引》《企业用工方式规范指引》和《厦门市企业淡旺季用工调剂规范指引》8份政策指引,指导企业用足、用好人社政策,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涵,激发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防范企业用工风险。

  三、依法接受监督,全力支持司法公正

  (一)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厦人社办[2019]80号)等文件,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及实施办法,加快推进了我局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做好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工作。组织两期8人参加全市行政执法网上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均顺利申领行政执法证。三是推行柔性执法,提高执法效能。我局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神,规范劳动执法行为,推行以服务为导向的柔性执法,按照“不诉不查”原则,除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双随机”抽查、上级统一部署专项执法检查等事由外,一般不对企业主动上门执法检查,减少对企业执法干扰,全面提升执法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2019年通过“双随机”方式抽查了400家企业和228个工程建设项目,按“三项制度”要求,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行政诉讼工作情况。一是做好应议应诉各项工作。2019年,办理行政复议27件,办结26件,维持率100%;办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7件,办结43件,其中胜诉37件,原告撤诉5件,败诉1件;进入二审案件43件,办结40件,胜诉37件;办理再审并胜诉1件;办理检察院审判监督案件3件,办结2件,均不支持申请人启动审判监督;二是加强败诉案件分析,促进依法行政。依托业务课堂和鹭江讲坛,围绕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机关诉讼风险、劳动关系等主题举办专题讲座,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加强行政诉讼风险防范。

  (三)稳步推进预防调解工作。组建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并完善工作规则,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一是推进驻镇街派驻庭调解点建设。全年完成10个派出庭或调解点建设。二是推进企业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推进在劳动力密集型和新业态行业中组建企业调解组织,2019年全市组建数为684家,同比增加了23%;加强与工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等部门协作,在建筑行业试点,建立协商解决机制,已组建24家建筑企业调解组织。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2019年,全市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764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7.45%,其中调解受理1654件、不予受理670件、仲裁立案1044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48.42%;结案1165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6.45%;调解成功率68.02%、终局裁决率61.11%、结案率90.17%、立案案件调撤率65.19%,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四)认真抓好110联动警情处置。2019年,我局共接到110平台派发警情12611起,与2018年同比(7761起)增加62.5%。其中,涉及工程建筑领域工程款、劳务款或工资纠纷为4084起,占32.4%,与2018年同比(2811起)增加45.3%;涉及非建筑业企业劳资纠纷3356起,占26.6%,与2018年同比(2024起)增加65.8%;非人社部门管辖的警情2872起,占22.8%,与2018年同比(1740起)增加65%,主要是个人装修或盖房纠纷、私人干活劳务费纠纷、个人承包经营纠纷以及私人其他债务纠纷等。

  (五)创新监管机制。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不断健全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拟定监管事项检查评价办法,实现检查工作的精细化、标准化;不断完善随机抽查机制,合理安排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运用计算机程序随机抽取,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实施监管公开制度。跨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二是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用体系全覆盖。研究制定了《厦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厦门市职工劳动保障诚信记录管理办法》,《厦门市民办技工院校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厦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厦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相对人诚信记录管理办法》,《厦门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厦门市人事考试考生诚信记录管理办法》等7份评价办法,制定《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行信用承诺实施办法》,完善《厦门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和实施联合激励惩戒暂行办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信用评价工作,评选出A级守信红名单企业341家,B级一般失信企业10家和C级严重失信黑名单企业17家,并按全市信用建设要求将红黑名单推送至信用厦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积极推动法治人社建设再获新成效。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推行柔性执法,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执法记录设备、存储设备建设;加强法律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和法制审核人员工作水平;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考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统计行政执法数据。

  (二)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各项要求。继续推进我局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宣传工作,通过政策讲坛、专题培训,组织培训;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出台、实施等工作。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探索运用新的法治宣传载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重点抓好新出台的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活动。

  专此报告。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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