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0 字体大小:[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组织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hrss.x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并可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十二楼,联系电话:0592-28532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府办信息处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21〕44号)为抓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局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重点关切,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继续深入推进人社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局网站发布信息2360条,《厦门日报》等媒体报道158则,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573条、抖音号发布短视频37条、头条号发布信息89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增设“六稳”“六保”专栏,优化“就业救助”专栏,重点加大养老服务和稳岗就业领域信息发布,全年共发布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信息69条。按照“应解读、尽解读”原则和“五个同步”要求,借助微信图文、漫画、视频、社区宣传等通俗易懂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拟制依申请公开工作内部规程,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答复内容和标准进行规范。与市司法局保持密切业务交流,聘请知名律师开展业务授课,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年内,共收到及办理依申请公开24件(2020年结转1件,1件结转至2022年办理,具体见下表),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未发生被撤销行政行为或行政败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以市府办有关文件为依据,制定我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重点加强养老服务、稳岗就业两个领域信息发布,以加大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力度;以国务院和省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和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评分办法为指引,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定期更新人社知识,增强局网站智能检索、12333智能咨询功能,提升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对网站进行经常性维护,开展专项检查1次,处理检查报告11件,完成纠错120余项。

  (五)监督保障。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多次结合具体业务组织多个部门召开研讨会,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增设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按4%标准纳入年度绩效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1

  7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1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2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2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1

  年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复议终止结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此前,我局未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内部办理依申请件一定程度上存在工作责任不清、流程不顺情况。对此,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拟制《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对办件流程、答复标准进行了规范,特别是增设法规部门审核这一环节,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我局尚未对依申请公开实施收费,下一步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法办》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