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4-01-2024-023 | 主题分类 | 就业创业企业服务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2024〕282号 |
生成日期 | 2024-12-30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 |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工作室有效运行,督促各工作室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授艺带徒、创新创造、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我局拟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效果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1-2023年期间我市建设的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评估主要内容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运行效果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半年内再次评估依然不合格的,取消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评估主要内容如下: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规范运作情况。在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培养激励等方面的制度。
(二)技术创新攻关情况。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三)授艺带徒情况。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的情况。
(四)宣传推广情况。通过省市等媒体平台、宣传窗口对工作室的宣传情况,技能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的情况。
三、评估方式
主要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项目评分、实地走访抽查等形式进行实地评估。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各有关单位对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填写《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效果评估表》(附件1),收集梳理佐证材料与台账,形成书面工作总结(附件2),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评估阶段
我局将根据各技能大师工作室自评情况,组织人员对各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实地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及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要充分认识此次评估、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配合做好省级、市级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评估工作。
(二)各单位与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需以此次评估结果为依据,针对大师工作室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剖析,精准定位问题根源与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有效落实,确保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与运行得以优化提升。
联系人:周昕磊
联系电话:0592-5328021
电子邮箱:xmkwk@163.com
附件:1.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效果评估表(自评)
2.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总结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