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4-02-2021-019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 | 文 号 | 厦退服〔2021〕4号 |
生成日期 | 2021-04-12 | ||
标 题 | 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
各区退服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现就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开展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资格认证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
二、资格认证对象:2020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养)人员和遗属抚恤人员。
三、资格认证方式:2021年退休人员的资格认证途径在原有“厦门智慧人社”微信、“闽政通”APP、“i厦门”APP、社保自助机、厦门e政务、手持机APP、经办柜台现场认证、邮寄证明认证、第三方认证方式的基础上,新增人社部“掌上12333”APP、承诺认证(指无法通过上述认证方式的认证对象,其近亲属<配偶、子女>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与认证对象的关系证明,到市内任一经办窗口办理认证)等途径。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业务指导。2021年资格认证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开展,市中心重新编印下发认证宣传手册和宣传视频。各区退服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街道(镇)、社区(村)工作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每个街道(镇)、社区(村)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小组长都能熟悉资格认证流程。
(二)改进工作作风。各区退服中心要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针对退休人员特点和实际情况,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方式相结合,采取合适的线上认证或线下认证方式,帮助退休人员跨越“数字鸿沟”。同时,要强化配套兜底性认证服务,针对高龄、孤寡、重病、行动不便或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康复医院等退休人员群体,主动联络,提供上门认证服务。各级退服机构在开展资格认证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推行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到经办窗口办理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做好资格认证的解释和告知工作,提升退休人员及其家属的满意度。
(三)突出认证重点。开展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是保障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2021年的资格认证对象重点要关注高龄、遗属抚恤和异地居住人员,尤其对异地居住的遗属抚恤人员需采取上下半年各认证一次(6月30日前,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要通知异地居住的遗属抚恤对象完成一次资格认证,下半年委托第三方再进行一次上门走访认证)。7月15日前,各区中心在系统中提交异地退休人员未认证人员名单,由市中心统一委托第三方开展上门认证。
五、注意事项
1.2020年起纳入厦门市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省部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闽政通”APP“企业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按照页面提示步骤进行认证操作。
2.今年起,市中心将不定期推进信息共享比对,通过共享医保住院信息、社保市民卡信息等开展大数据信息比对认证,并将比对结果作为认证通过依据。
各级退服机构在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请及时与市退服中心业务科联系。市中心将于9月下旬对各区中心资格认证工作成效进行阶段性检查。
附件1: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事项告知承诺书
附件2: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规范术语
联系人:甘建东 联系电话:2859692
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