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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方式及材料
[发布日期: 2024-11-18 02:42] [字号:]
          1.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申请认定

1)线上申请: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通过关注并绑定微信公众号“厦门智慧人社”,登录后依次选择“服务大厅-个人服务-就业创业”,再选择“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核对信息并上传必须图片进行申请。

2)线下申请:通过厦门市各社区(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2.申请材料

1)线上申请,居民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数据,上传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户口本或常住地和根据申请类型需要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

2)线下申请,居民需携带(填写)以下材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或常住地佐证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在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窗口领取;

属于残疾对象、低保对象、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二女户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上述信息若能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获得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

3.社区受理并审核。社区(村)就业服务窗口或就业信息系统接收到申请材料后,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包括初审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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