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06 字体大小:[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编制,总结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邮编:361012,电话5327743)。

  一、总体情况

  (一)聚焦权力配置运行,进一步加强用权公开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根据年内我局主要领导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于9月18日发布相关通知并上网公示。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及时系统梳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要求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2020年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已在我局官网公开,年内共发布11份。对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2020年3月1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的通知》(厦人社办〔2020〕25号)已在我局官网公开,后续规范性文件按此规范执行。

  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2020年1月,我局研究制定了《厦门市人社局2020年事中事后监管抽查计划》(厦人社办〔2020〕6号),并在厦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6项,即:企业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的监督检查、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许可的监督检查、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可的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检查。公开随机抽查计划,对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全覆盖,覆盖率100%。第三季度按计划组织开展了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可的监督检查和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开“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

  (二)聚焦“六稳”“六保”,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一是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围绕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六稳”工作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2020年,汇编发布《企业淡旺季用工调剂规范指引》《因疫情影响困难企业裁减人员政策规范指引》《因疫情影响被裁减员工权益维护服务指南》《2月份、3月份企业工资发放政策指引》《企业用人单位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相关法律责任参考》《企业员工履行疫情防控公民义务相关法律责任参考》等指导性文件,在厦门日报连续10次刊登“政策解读与运用”专题。出台《贯彻实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实施“十个一批”扩岗行动,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二是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年初,集成发布了《支持和服务平台经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指引》《技能人才“企校合作学徒制”培养模式政策指引》《企业工时制度政策指引》《企业职工休息休假制度政策指引》《企业用工方式规范指引》等6份政策指引文件,通过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微信,省、市级媒体等平台进行发布宣传,为企业与员工提供便利。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我局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切实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目前已实现“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失业”“申领社会保障卡”首批三项“打包一件事”。细化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公开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要素,规范办理材料格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相关的执法信息。年内共办结行政许可1217件,并按要求公开公布。

  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疫情防控期间,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政策解读、通知、卫生知识普及等相关内容,共计293条。

  三是精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建立局领导分区挂钩服务“三高”企业工作机制,设立人社服务专员,对外形成企业用工需求清单、企业问题解决清单、市区人社政策清单,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协助企业办理政策申请,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服务。持续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分析,开展供需信息精准匹配对接和精准推送,统筹做好复工复产企业人力资源保障服务工作。

  (四)聚焦落实新《条例》,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

  一是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新要求。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的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按要求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2件,其中网上申请18件,当面申请14件。

  二是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截至12月底,市人社局网站共发布信息2908条;开展网站在线访谈2次;在“政策法规”栏目发布政策文件信息12条,并对已发布的政策规定进行及时解读;刊登《人社信息》66期,共1148条;截至12月底,向市两办报送信息共采用30篇。

  三是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坚持借助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人社政策。年内,由分管新闻宣传和网信工作的局班子成员担任新闻发言人,召开“我市出台《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实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解读《关于立体施策加强稳就业保用工若干实施》”“解读《支持和服务平台经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引》等六份新发布的《政策指引》”新闻发布会共4场,召开“市人社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7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开展个人失业登记工作”“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厦门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发卡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共4场。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新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福建日报、厦门日报等中央、省、市各级媒体上刊发宣传稿件602次,其中5次于央视播出。此外,我局积极回应舆情,年内共处置回应舆情832条。

  四是不断开辟新媒体发布渠道。在办好“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不断开辟新的媒体发布平台,开设“今日头条”“抖音”平台公众号。截至12月31日,“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共有关注用户354051人,共发布微信765条,总阅读量达3904145次,平均每条约有阅读量近5000次;“厦门人社”抖音号共发布短视频8条;“厦门人社”头条号共发布人社政策解读内容180条,累计阅读量达321345次,展现量达8117191次。此外,在劳动力大厦户外LED大屏幕上发布政策解读宣传图片130余张。

  五是积极创新新媒体发布形式。探索通过漫画图解、创意短视频等方式解读人社政策,更频繁采用漫画、图解等方式开展新媒体宣传,图多字少、简单易懂,适应新媒体受众阅读习惯。其中在“厦门人社”抖音号平台上,创新尝试原创情景剧短视频形式解读高温津贴政策,受到了用户好评。

  (五)围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

  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20]67号)要求,我局在已经制定出台《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组织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对相应领域出台相应落实标准和意见,组织各相关处室传达学习并研究落实,部署汇总涉及我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公共服务两项职能公开事项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情况已挂网公开,并正式行文提出落实意见印发至全市各区人社局、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1

11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3

103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0

1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44

24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1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0

0

0

0

0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2

0

0

5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业务部门多,从事此项工作专兼职人员流动较快,少数人员对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20]67号)等文件规定内容还不够熟悉。

  改进情况:一是在全局范围内组织业务人员对国办和省市有关信息公开文件内容进行学习;二是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对相应领域出台相应落实标准和意见;三是对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及时开展检查和抽查,督促业务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特别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