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日期:2021-01-26 字体大小:[ ]

市委、市政府: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委法〔2020〕1号)文件要求,我局围绕重点部署,紧扣工作中心,结合业务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根据局主要领导变更,及时调整局法治人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2020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全面部署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局党组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的重要精神和重要内容。

  (二)紧抓内部学习,致力提升干部法治意识。一是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和学法考试。局机关在编54人全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平均分98.67分。二是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学习。举办7期业务课堂和政策讲坛,其中宪法、民法典学习4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辅导报告会3场。

  二、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清权确权,优化政务服务。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24项次,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落实下放工作。推行“不见面”审批,依申请事项100%进驻省网办事大厅,强化数据同源。149个事项网上申报率100%,依申请事项“一趟不用跑”占比66%。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信用体系建设。对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588家用人单位;配套出台《厦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等七个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对全市678家用人单位2019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评出A级“守信红名单”633家、C级“失信黑名单”23家。

  三、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一)落实立法相关工作要求。一是根据统一部署,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制定“过渡衔接方案”,做好所涉两部地方性法规调整实施等相关工作。二是完成《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

  (二)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优化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的通知》。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新出台的11份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程序制发,并报市司法局备案。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计清理文件266件次。

  四、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执法过程全记录,常态化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0年,共完成行政处理案件法制审核3件,行政处理案件听证1件,推动阳光执法、规范执法、依法执法。

  (二)推行柔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以服务为导向,规范劳动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积极开展行政自由裁量权专项执法检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未出现因行政执法过错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选送行政执法案例1件被市司法局采用汇编。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复议诉讼及法务工作

  (一)做好应议应诉及行政首长出庭工作。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8件,办结33件,维持26件,占比78.79%;办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1件,办结59件,胜诉率84.74%,败诉率1.69%;进入二审案件38件,办结32件,其中胜诉29件,胜诉率90.63%,0败诉。自8月1日我市明确行政首长出庭工作要求以来的33件行政诉讼案件中,我局行政首长累计出庭20件,占开庭案件的60.6%。

  (二)加强法务交流。一是充分发挥驻局法律顾问专业指导作用,审核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合同44份次,出具法律意见52份。二是进行内部研究。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中通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强调应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加强府院沟通。与思明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调研座谈,围绕典型案例进行探讨,就规范工伤认定的行政行为、统一认定标准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六、主动创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做好根治欠薪主动创稳工作。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866户次,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787件,协调处理案件数11380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1612人次,处理工资纠纷案件补发金额2781万多元,涉及3308人,其中追发农民工工资1172万多元,涉及939人,清退童工11人;对24家用人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共26.26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3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涉及劳动者56人、金额47.1564万元。

  (二)稳步推进预防调解工作。一是加强仲裁调解。全市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12520件,其中市仲裁调解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4388件,调解成功率69.48%;仲裁立案3761件,仲裁结案375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4.22%,调撤率为65.91%、终局裁决率为62.28%、结案率为91.52%。二是会同市司法局出台《厦门市涉疫情劳动纠纷调解处置导则》(厦人社〔2020〕50号),作为涉疫情的各类劳动纠纷行政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信访工作调解处置等调解工作的规范指引,预防化解劳动争议。三是建设完成38个驻镇、街劳动人事争议派出庭和调解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调解在基层。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要求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围绕普法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并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面向全体职工和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法治宣传工作。年初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第一时间梳理推出与人社业务相关的疫情防控政策指引,通过局官网发布《市人社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政策清单及主要内容》等普法内容;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普法信息348篇;通过12333热线及时做好政策解答,为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积极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及人社相关政策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现场宣传,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1分钟短片,带你了解宪法》等多条信息,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开展民法典宣传。自8月起,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每日一典”,向公众宣传民法典,累计推送79条。三是有序推进“政策三进”活动。梳理我局7大项、59小项的惠企政策清单,拟印制“惠企政策进园区”宣讲手册;完成110场“惠民政策进社区”宣讲活动,并安排专业人员对社保政策法规和经办程序进解答;深入南京理工大学等89所省内外院校开展“入厦政策进校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约1.1万份。

  (四)组织开展人社法治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在由人社部举办的加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中,第一时间做出响应,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参与,被省人社厅评选为福建赛区优秀组织奖。

  八、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宣传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创新不足。将探索更生动的普法方式和手段以吸引更多公众关注,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依法行政过程中,需更进一步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分析经典案例等方式,不断改进优化工作流程,提升业务水准。

  (三)仍需继续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

  九、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放管服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及相应办事指南,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及“秒批”服务,计划2021年再实现5至7项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涉议涉诉工作;做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政策衔接相关工作;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制发数量和质量;结合人社业务热点,推动府院合作调研、探索系列短视频制作宣传等新模式。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推行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律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和法制审核人员工作水平。

  专此报告。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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