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08 字体大小:[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组织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hrss.x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并可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十二楼,联系电话:0592-28532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府办信息处有力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函〔2022〕72号)为工作抓手,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绩效评分办法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局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重点关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人社业务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人社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局网站发布信息1873条,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上等媒体刊发报道701则,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681条、抖音号发布短视频76条、头条号发布信19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2023年推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系列媒体宣传报道,在《厦门日报》《海西晨报》《海峡导报》《厦门晚报》等媒体上刊相关工作报道63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报道30篇。推出“新引进人才补贴”“节后来厦就业攻略”“每一个劳动者都了不起”“社保卡‘掌上办’系列指南”“毕业生来厦就业创业政策指南”等14个微信、视频系列策划,介绍人社工作成效、典型工作经验,讲述人社领域先进模范人物故事。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答复工作,按照“快、优、实”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复信息申请。年内,我局共收到及办理依申请公开45件,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落实发布主体责任,牵引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府办信息处具体通知要求,并对照测评指标对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改,优化栏目布局,定期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自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对网站进行经常性维护,定期更新人社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相关知识,增强局网站智能咨询功能,扩充、更新人社智能咨询数据库。持续加强局12333热线信息化建设,大语言模型运行以来,12333接通率达到99%以上,服务质量和效率也得到了明显提高。截至12月31日,12333热线AI坐席独立接待约61.91万通来电,解答后再转人工坐席74.27万通,接通率从78.33%提高到99.20%,平均等待时长从49.92秒提高到1.57秒。

  (五)监督保障。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先后派出2人次参训。贯彻落实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增设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制度,多次结合具体工作组织召开研讨会,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按4%标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内部年度绩效核内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7

  0

  0

  0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6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1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7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局网站公开的文件,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现象。对此,我局多次进行专项自查,梳理了局网站公布各类信息资料,及时修正调整公开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准确及时、不漏一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我局尚未对依申请公开实施收费,下一步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法办》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