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4-01-2023-024 主题分类 就业创业企业服务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文 号 厦人社〔2023〕188号
生成日期 2023-08-23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4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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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人社局、财政局,火炬管委会组织人事处、计财局:

  《厦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3日


厦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有关部署,高水平开展国家首批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扩容与提质并重、均等与精准并举,一体推进强服务、提技能、稳就业,持续巩固提升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为减少失业、促进就业提供坚实保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经过一年的创新推动,厦门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广覆盖的服务功能和体系不断完善,更好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就业服务需求;专业化智慧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就业服务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举措,为国家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作出重要示范,提供厦门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全民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行动。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系列岗位信息对接活动,推动就业资源向校园汇集。培育认定一批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创业指导基地,根据服务指导等开展情况,分档给予补助。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动态调整就业见习补贴,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就业见习。实施就业“红娘”帮扶行动,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困难毕业生予以精准帮扶。

  2.农民工促进就业服务行动。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对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支持通过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方式,为有意愿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有序组织线下招聘活动,优化“互联网+就业”线上服务,满足农民工求职就业需求。持续深化推进根治欠薪,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渠道,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问题,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切实维护劳动权益。

  3.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行动。支持失业人员在常住地(或就业地或参保地或户籍地)办理失业登记,同等享受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结合社区、村建设发展实际,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全程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4.“131”精准就业服务行动。建立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制度,落实联系责任、帮扶责任,对登记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推广“131”就业服务模式,依托各区就业创业服务队伍,对辖区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主动将技能、岗位、服务送进社区、家门,做实做细就业服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提供上述服务,可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5.企业用工服务“直通车”行动。强化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完善“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提供精准化服务。动态更新企业用工需求,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个人为企业引进劳动力,促进供需服务精准匹配,按规定给予招工招才奖补。扩大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开展毕业年度学生学徒制培训,组织开展重点产业、行业技能人才培养。

  (三)全域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6.完善布局就业服务网点行动。培育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用工指导、服务,提升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基本形成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办服务为主体,相关机构合作经办服务为补充的“一干多支”网点化服务格局。

  7.就业服务队伍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服务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开展业务轮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技工院校师资提升行动,提升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综合素养。组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团队,为企业群众提供专业化职业化指导服务。

  8.“i就业”智能化赋能行动。整合就业、人才、留学等就业信息资源,探索运用元宇宙等技术,全面提升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升级社区、村级信息服务终端,打造全市统一的就业服务智慧平台。加快聚集多方信息资源,深入大数据分析应用,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提供支撑。

  (四)高效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9.丰富劳务协作基地行动。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快推进与中西部省市签订劳务用工合作,布点设立一批劳务基地,为农民工外出务工提供支持。遴选认定一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劳务合作运营机构,扩大服务供给,为农民工即时提供跨区域就业岗位信息,帮助有序外出务工。

  10.完善人力资源服务行动。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标准推进同翔高新城园区、航天园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火炬园)、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海沧园)功能作用。引导有条件行政区(园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升高新区高精技术产业人力资源能力水平,支持区域内新能源、新材料、OLED等高新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

  11.建设零工市场行动。出台鼓励零工市场建设政策,支持各行政区在用工密集、劳动力密集区域,布局建设至少1个规范化零工市场。加大零工信息归集推介力度,支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工作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搭建零工驿站,提供即时快速零工招聘对接服务。加强线上零工对接,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好线上零工市场的运营管理。

  12.培育特色劳务品牌行动。着眼区域特色、经营服务模式等,评选认定一批“厦字号”劳务品牌,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举办劳务品牌展示交流活动,搭建展示交流平台,推动壮大更多劳务品牌。

  (五)创新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3.完善创业孵化载体建设行动。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利用现有房屋、闲置厂房等兴办创业孵化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对各类创业孵化载体按规定给予一定奖补。

  14.开展创业创新主题活动行动。面向金砖人才、大学生等群体,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资源对接、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成果展示等丰富多样的创业创新主题活动。遴选扶持一批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和品牌宣传,加强对创业创新人物、企业、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15.拓展新业态灵活就业空间行动。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益鹭保”。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对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六)融通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6.支持台胞来厦就业创业行动。落实台胞在厦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打造台胞进入大陆的第一家园“桥头堡”。遴选认定一批台青就业创业基地,支持各类创业孵化载体面向台湾青年开展创业孵化、就业帮扶等服务,助力台胞及其配偶在厦就业创业。围绕台湾优势产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两岸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人才交流等活动,加大台胞来厦就业创业的吸引力。

  17.实施金砖+培训能力提升行动。围绕机械、电子、工业机器人、新能源等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建设厦门金砖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加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研发建设金砖及其他新兴市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数字化课程资源库、师资库,提升金砖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培训能力。面向金砖及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在华企业员工,并围绕厦门产业体系建设方向,同时面向厦门市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企业员工,实施示范性技能提升培训。加强金砖及其他新兴市场国家间的技能人才交流,促进工业能力尤其是技能提升的互学互鉴,推动技术技能革新,实现厦门市工业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方力量,凝聚系统上下,建立市区两级有关单位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市区协同联动。定期开展协调推进会,及时研究推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完善资金预算和监督,统筹用好中央、市区配套资金和各类社会投入资金。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跟踪监督。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全力抓好落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项任务实施进度跟踪监督管理,各牵头单位每半月汇总报送工作进度,每月月底向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进展情况,每月月初向市人社局党组专题汇报工作实施情况。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提升就业服务质量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优秀服务项目、优秀就业服务工作者经验事迹。对于服务好、群众满意、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层单位和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推荐评优或表扬激励,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厦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举措清单

  2.厦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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